過去之一。

一直沒辦法忘記記憶中的笑臉,即便是年幼偏可愛又帶點嬰兒肥的臉。

但那應該算是初戀吧!很認真地想有進一步發展。


一直沒辦法忘記記憶中的雙手,即便是因為跳健康操才牽在一塊兒。

溫暖的、軟軟的、有些厚實的胖小手。


很積極正向又樂觀的他,這些特質在我身上找不到。

是因為這樣所以很嚮往嗎?


掐指一算已經認識超過了十年,但竟然有超過一半的時間,心裡被他佔去極大的空間。

即便只是有個人可以思念,也會覺得很飽滿、很溫暖。


然後國中他瘦了一大圈我幾乎不認得。

雙頰沒什麼肉,但笑容一樣燦爛。

膚色從紅潤變成蒼白,但一樣積極樂觀。

所以還是很喜歡這樣的他。

試圖去表示著什麼,但總隔著中間人。

試著在經過他面前時,快步離去,然後再用力轉頭看他的背影。

好像再也觸碰不到,距離好遠。



因為很重視,雖然到了高中感覺已經轉成朋友,但還是親手做了18歲生日禮物給他,還是用梵谷展的紙袋裝,我只買了一個,很珍貴的,跟這份情感一樣。甚至在他生日當天,親自送到他家,可惜不在家,無法親手交給他,只好放進信箱。

熬夜趕工把自己的手當針包,扎了好幾下。

縫得很醜,也不會翻面,全都拜求學階段家政課都拿去上主科所賜。

他不但沒嫌棄還說很可愛。

這樣,就夠了。


到這,就好了。